在說商標異議答辯之前,先要了解什么是商標異議。商標異議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法定的異議期限內對商標注冊申請人經商標局初步審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標提出反對意見,請求商標局不予注冊。商標局經審查依法作出準予注冊、不予注冊、部分商品(服務)不予注冊決定的制度。
一、商標異議是否有必要答辯呢?
1、商標被異議如果選擇不進行答辯,那么該商標就會直接進入異議程序,由異議處審查員公平的根據異議人提供的證據材料做出裁定,這個結果明顯是偏向異議人。異議人的理由一旦充足,商標就會被視為商標注冊無效,不予準注冊。
2、商標異議答辯時商標法賦予當事人的法定權利。這也是當事人反駁異議人觀點的唯一辦法。商標異議資料準備:商標代理委托書、答辯理由書、答辯通知書或者評審證據交換通知書的原件、答辯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能夠支持答辯理由的相關證據材料(證據材料清單在簽訂代理協(xié)議后的一個工作日內出具)。
商標異議是否有必要答辯呢?如何進行商標異議答辯?
二、如何進行商標異議答辯?
1、提出異議:填寫《商標異議書》,寫明被異議商標的名稱、商品類別、初步審定號、初步審定公告期號、提出異議的理由。如認為被異議的商標與本異議人已注冊的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還應填寫異議人注冊商標的商品類別、商標名稱、注冊號等。
2、通知答辯:商標局收到異議書及有關證據后,將異議書副本寄達被異議人,被異議人應在收到異議書之日起三十天內作出書面答辯。被異議人在限期內未作出答辯的視為棄權,不影響異議程序進行。
3、補正(非必經流程):商標局在收到異議申請后,如果發(fā)現(xiàn)異議申請書件中存在問題需要補正的,將向異議人或商標代理機構寄發(fā)補正通知,限期補正。
4、做出裁定: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后,做出裁定。
商標異議答辯與商標注冊有不可分割的相關性。通過異議答辯程序,商標申請人可以陳述事實和相關理由,讓申請的商標獲得核準注冊。
三、商標異議答辯方向
1、被異議商標與異議人商標是否構成近似。被異議人在異議答辯時,應比照雙方的商標在文字構成、呼叫以及整體外觀上是否存在較大差異,從而證明雙方商標不構成近似商標。
2、被異議商標與異議人商標所屬行業(yè)類別是否不同。答辯時應清楚說明被異議商標與異議人商標在產品的銷售對象或服務內容的方式等方面具有明顯的行業(yè)差別,從而證明雙方的商標指定的商品或服務不構成相同或類似。
商標異議答辯的敘述要邏輯關系明確,重點突出、簡明扼要,并非材料越厚越有說服力。只有把觀點說清楚,并列舉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據,才能通過答辯維護自身商標權利。
在異議理由書中,可以看出具體是哪個自然人或哪家企業(yè)對商標提出異議。被異議人(商標申請人)應在規(guī)定的答辯期限內,根據異議的理由逐一分析答辯。顧左右而言他的答辯,起不到反駁異議人異議理由的作用。同時,有理還必須有據,被異議人要證明所答辯內容的真實性,必須提供有效證據,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以上就是關于商標異議答辯必要性的說明和如何進行商標異議答辯的說明,如果在商標異議答辯上有任何其他的疑問,建議咨詢八戒財稅衡水運營中心。或者您對商標流程中的任何問題有疑惑,都建議您直接咨詢專業(yè)的代理機構,不要相信市面上某些便宜的代理機構的忽悠。